汽車電子標識 深圳試點應用建設經驗分享
深圳公安科技創新成果豐碩,得到了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公安部的肯定和支持。2011年11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聯合發文,明確深圳市公安局作為國家首批物聯網應用示范單位。2013年9月,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學研究所將深圳列入RFID三個公安應用試點城市。
深圳啟動汽車電子標識在2011年第二十六屆大運會中就進行過試點應用。當時安裝的是電子標簽,有1.73萬輛,并取得了幾個顯著的成效。因為有汽車電子標識的管控,沒有任何一輛非安裝標簽的車道運行,所以在進入場館當中是一個零誤差,包括我們設置的大運專用道也是零事故。
深圳市的交通技術現狀及存在問題
目前深圳從去年開始也在開展相關的建設。在應用方面我們是有過深入的思考,包括汽車技術,究竟可以解決什么樣的問題,對于我們目前的設備當中它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應該怎么樣解決或者是一個什么樣的應用狀態。
目前,深圳交警的應用設備主要是有4類:
一類是交通監控設備,可以提供圖像視頻證據、車牌信息、區間車速、區間行程時間等信息。但是存在一個問題,也是長期以來視頻應用存在的先天的不足,就是檢測精度受天氣、光線和車輛牌照的清晰度影響還是比較嚴重,按照國家的車牌識別的有關方面的標準是要求95%以上,但是對于應用單位還是有進一步提升的地方。
第二類是現場稽查設備。深圳交警主要用的是PDA的查驗,包括信息的查詢的輔助工具,但是這類工具在運行當中會有查驗不方便,耗時長等問題。
第三類就是我們現在的管控還有通行證件包括其他的駕駛證等一系列特殊證件管理來實現對車輛的管控。
第四類也就是國務院在要求各地強推的GPS設備監管,深圳是由交警來管控的,但是GPS在私家車上的推廣有點難度,因為涉及到個人隱私。GPS設備在高層建筑密集的路段時信號衰減嚴重,容易受到電磁波干擾,并且需要供電,容易遭破壞。
汽車電子標識技術相對于視頻監控或者是圖象識別技術究竟可以解決什么問題?可以解決四個問題:
一是號牌識讀問題,圖象存在識不到的情況;
第二真實身份問題,存在一種識不準的情況,有可能讀錯的情況;
第三,證件識讀問題,就是我們的圖象所識別的任何一輛車都不能判斷這輛車是真車還是假車,是合法的車還是違法的;
第四,快速稽查的問題。這些是圖象識別不能解決的問題。